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2000 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6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结构、岩土、机械、测量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 人,且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桩机操作工、电工、焊工等技术工人不少于30 人。
3.企业工程业绩
近5 年承担过下列4 类中的2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25 层以上民用建筑工程或高度100 米以上构筑物的地基基础工程;
(2)刚性桩复合地基处理深度超过18 米或深度超过8 米的其它地基处理工程;
(3)单桩承受设计荷载3000 千牛以上的桩基础工程;
(4)开挖深度超过12 米的基坑围护工程。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1000 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结构、岩土、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 人,且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桩机操作工、电工、焊工等技术工人不少于15 人。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 项。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地基基础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工程的施工:
(1)高度100 米以下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和高度120 米以下构筑物的地基基础工程;
(2)深度不超过24 米的刚性桩复合地基处理和深度不超过10 米的其它地基处理工程;
(3)单桩承受设计荷载5000 千牛以下的桩基础工程;
(4)开挖深度不超过15 米的基坑围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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